新北市政府受理 116 年度美術展覽徵件
發佈日期 :
2026-03-18
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為鼓勵具有潛力之藝術家積極創作並展出成果,
特辦理 116 年度(2027 年)美術展覽徵件,期盼提升當地美術水準,並促進藝術交流。
申請期間: 115 年(2026 年)5 月 1 日起至 5 月 31 日止。
展出年度: 116 年度(2027 年)。
展出地點:新北市藝文中心、新莊文藝中心、美麗永安藝文中心
申請對象: 從事美術創作之個人或團體。
報名方式(採實體或線上擇一辦理):
實體申請: 於受理期間內,將申請書郵寄或專人送達至「220703 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 166 號 3 樓,新北市政府文化局藝術展演科鍾小姐收」。信封請註明「申請美術展覽」。
線上申請: 逕至「新北市政府雲端櫃檯申辦服務」之「教育文化專區」辦理(https://service.ntpc.gov.tw/eservice/Index.action)。採線上申請者無需另附實體文件 。
詳細資訊: 更多詳情請參閱 新北市政府文化局網站 (https://www.culture.ntpc.gov.tw/)。
瀏覽數:
分享

